「高級中學國文課程標準‧第二稿」(1929):石壕吏翻譯等
胡適日記全集 5: 1928-1929
1929.7.19 頁708等為胡適為教育部擬的「高級中學國文課程標準‧第二稿」,很可參考。今只記「五‧教法要點‧(3) 練習作文‧(1) 翻譯 最可以訓練精確的作文技術。」
A. 翻譯古文為今語文
1929.7.19 頁708等為胡適為教育部擬的「高級中學國文課程標準‧第二稿」,很可參考。今只記「五‧教法要點‧(3) 練習作文‧(1) 翻譯 最可以訓練精確的作文技術。」
A. 翻譯古文為今語文
例如,譯《檀弓‧子夏喪明》一章為白話散文。
B. 翻譯今語文為古語文
例如,譯《儒林外史》一節為古文。
C. 翻譯古韻文為今語的散文或韻文
例如,譯杜甫的《石壕吏》為白話詩,或白話短篇小說。
.D. 翻譯外國短篇為中國古今體文字。
教員通外國文字者可試用此法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