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1月23日 星期一

董橋談被字: 小紅被門檻絆倒   

  小紅被門檻絆倒     

《閱微草堂筆記》講鬼故事,說有人趕路遇雨,夜投廢寺,頹垣荒草,只有山門可以一棲。黑暗中突然傳來女子聲音,求賜紙衣一襲。那人怖不敢動,結結巴巴問她是什麼因由。鬼泣曰:「妾本村女,偶獨經此寺,為僧所遮留。妾哭詈不從,怒而見殺。時衣已盡褫,遂被裸埋,今百餘年矣!雖在冥途,情有廉恥;身無寸褸,愧見神明,故寧抱沉冤,潛形不出。今幸逢君子,儻取數番彩楮,剪作裙襦,焚之寺門,使幽魂蔽體,便可訴諸地府,再入轉輪。惟君哀而垂拯焉。」那人答應了她,事後卻無暇再經其地,終於沒有給她燒紙衣,害那女鬼茹恨黃泉!     

紀曉嵐小品文筆很好,故事動聽,夜雨燈下當床邊書經常翻翻,中文必定進步。最近有讀者說我筆下難得一見「被」字,是不是認為被動詞組不像中文。我對「被」字的確相當敏感,總不會用,只好少用。紀曉嵐這個故事裡那句「衣已盡褫,遂被裸埋」,實在用得毫不唐突。整部《閱微草堂筆記》,我注意到只有此處這樣用「被」字;可見他也很小心。《紅樓夢》裡寫小紅丟了手帕子,賈芸給撿回來,小紅禁不住粉面含羞,問道:「二爺在那裡拾著的?」賈芸笑道:「你過來,我告訴你。」一面說,一面就上來拉她。「那小紅臊的轉身一跑,卻被門檻絆倒。」曹雪芹用「被」字也用得很自然。   

「被」是「受」,是「遭」。《史記·項羽本紀》中的「項王身亦被十餘創」,正是「遭受」也。表示被動之詞的「被」字猶言「為」:為他所害,即被他害了。無名氏《賺蒯通》第三折雲:「今有韓信已被某家著人賺的來,將他斬了」,還是很順。時下常見的「被認為」、「被委任」,我倒覺得不很恰當。《現代漢語辭典》上「被」字的例句說:「解放軍到處被(人)尊敬」、「這部書被人借走了一本」,似乎用得都不很好。說解放軍到處受人尊敬、這部書給人借走了一本,肯定順當得多。我漸漸同意了一種說法:形容不太好的事情不妨用「被」;敘述好事避之則吉。女鬼被裸埋;小紅被門檻絆倒;項羽被十餘創;韓信被人騙走。都不錯。黛玉被寶玉追求,紀曉嵐的書被人傳誦;大將軍的英勇事蹟被讚揚。都不好。
(1996.5.7 收入董橋《英華浮沉錄1 》香港:牛津大學出版社,2012,頁12-14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