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9月21日 星期四

Justify與證明;大部分人都是別人......

Simon UNIVERSITY
HC:借問梁永安兄此名句貴譯
"Most people are other people. Their thoughts are someone else's opinions, their lives a mimicry, their passions a quotation."--from "De Profundis" (1897)
Howard:好句!
Ken Su:我來獻醜。
試譯如下,請加以批改:
大多數人其本身也是其他人(所構成)。
他們的思想是某些人的主張,
他們的生命只是一種(別人生活的)擬態,
他們的七情六慾只是引用別人的。
Miao:我也來比醜。

大多數的人都唯他人是從。 他們的想法是他人的意見,他們的生活是他人的擬態,他們的七情六慾援引自他人。

Liang:正如愛默森(Emerson)說過︰「在任何人,最罕見的莫過於不從眾的行為。」大部分人都是別人。他們的意見全是來自別人,他們的生活是一種模仿,他們的激情是一種拾人牙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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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麼聖上這個人呢,絕對不可能為了要證明誰留任常委而讓誰出面的,他要留就留,絕對的權力者用不著證明什麼,最後一刻打臉給你看就好。聖上讓他出來,當然不是去證明他要留任,他如果要留任,一個月後就知道了,無須證明。他不留當然更不用出來了,二百五麼。


Justify 翻譯成"證明",不夠好。請問您要如何翻?口語:給我認為合理的理由,給個說法。
陳俊聖回憶,他第一次要飛到歐洲巡視,結果當特助知會當地主管此事時,一位歐洲主管竟然這樣回信:「你來這裡做什麼?證明(Justify)一下你出差的目的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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