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1分鐘可以理解的『翻譯ABC』】
去年及前年,我分別審譯、校訂了兩本重量級翻譯作品,一本是李登輝先生的『新台灣的主張』,還有一本是黑澤明的助手,野上照代的自傳『蜥蜴的尾巴』。業界人士都知道,已經翻譯完成的作品還需要花大錢找人『審譯、校訂』的唯一理由,就是原翻譯無法信任、不堪使用,需要重新找人大幅整容翻修,才能通過出版社的品管考核,進一步付梓呈獻給讀者。
由於這兩本書是出版社(遠足和女影)的年度重頭戲,原本就是經過極為審慎的規劃與評選,才邀請到兩位優秀翻譯家(一位是資深,一位是中生代知名譯者)負責翻譯工作。為什麼結果還會是如此地出人意表、不盡理想?
要做好翻譯工作,不外乎要滿足三個基本條件。
第一,中文程度要好
第二,外文程度要夠
第三,翻譯觀念要正確
第二,外文程度要夠
第三,翻譯觀念要正確
什麼樣叫好的中文,什麼樣的外文程度才叫做夠,這是大問題,也許以後有機會再來細談。
關於第三個條件,什麼是正確的翻譯觀念,有一些比較基本的、容易理解的部分,我曾經發表在『世界文學』雜誌第二期,題為『翻譯的射程』,有興趣的朋友,歡迎進一步參考。
其中,一個最簡單,也是最關鍵的原則:原文是一段你就翻成一段,三段你就翻成三段,一句你就翻成一句,三句你就翻成三句!千萬不要自作主張隨意更動文章形式,不可以僭越原著權利,隨自己的喜好任意發揮。這麼簡單的觀念,不曉得為什麼,在中文翻譯書裡,變得是如此地近乎奢求?
這已經不是個別翻譯者的問題,而是整個中文翻譯的思考和觀念,都需要大翻修的問題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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